消防泵验收要求如下:
1.工作消防泵、备用消防泵、吸水管、出水管和出水管上的减压阀、水锤消除设施、止回阀和信号阀的规格、型号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;吸入管和出口管上的控制阀应锁定在常开位置,并有明显标记。
检查次数:所有检查。
检查方法:按图纸观察检查。
2.消防泵应采用自灌引水或其他可靠的引水措施。
检查次数:所有检查。
检查方法:观察、尺检。
3.分别打开系统中各端测试水装置和测试水阀,水流指示器、压力开关等信号装置功能均满足设计要求。
4.打开消防泵出水管上的试水阀。用主电源启动消防泵时,消防泵应正常启动;关闭主电源,主、备用电源应正常切换。
检查次数:所有检查。
检查方法:观察检查。
5.消防泵停止时,水锤消除设施后的压力不应超过泵出口额定压力的1.3-1.5倍。
检查次数:所有检查。
检查方法:用压力表检查阀门出口。
6.对于消防气压给水设备,当系统气压降至设计*低压时,应通过压力变化信号启动稳压泵。
检查次数:所有检查。
检查方法:用压力表观察检查。
7.消防泵启动控制应置于自动启动档。